“會沒事的,現在醫術發達,譚則不會有事的。”
沈穗穗在醫院沒敢哭,這會兒才敢發泄,譚則手藏的快,她還是看到了,她是嚇到了的。
雖然她想放棄譚則了,但她希望譚則過的好,她害怕譚則真出事,害怕譚則再也拿不起手術刀。
沈穗穗眼淚像斷了線,黎錦安撫了好一陣,等她情緒完全穩定了,才慢慢的開口。
“你為什麼覺得,譚則不愛你?”
為什麼覺得?
不是覺得,是知道,沈穗穗一直都知道,譚則不愛她,她和譚則的婚姻是她撿漏。
她從小身體就不太好,經常去醫院,初次見譚則是在初三下學期。
那時候,譚則還是實習醫生。
她對譚則的第一印象是身姿挺拔,長相清俊,無論身形還是臉,都在她的審美上。
第二印象是這帥哥不愛笑,嚴肅,話少,只聊正事,半句廢話沒有,看起來很難相處。
她對譚則的喜歡由臉轉移到他這個人,是初三那個暑假。
她是龍城人,母親離世后,她被送到云城的大姨家。
大姨對她不好,刻薄吝嗇又總言語攻擊,她受不了,在馬路上睡過兩夜,被黎錦知道后,黎錦把她帶回家了。
她在黎錦家住了大半年,大姨不管不問,該給她父親要生活費的時候,大姨才來接她。
她不愿意回,就在小區跟大姨吵了一架。
烈日炎炎下,她被氣到昏厥。
失去意識前,她看到了譚則,像她最喜歡玩的跑酷游戲中男主角。
路邊的柵欄,把路口堵死的電動車,完全不是阻礙,他用最快的速度朝她跑過來。
被抱進懷里的時候,她覺得譚則真有男人味。
聽見譚則用最毒舌的話把她大姨懟走的時候,她覺得譚則真帥,渾身發著光。
那時候就開始淪陷。
譚則租的房子正好在黎錦家的小區,他是下班時碰到了,見義勇為,她當了回故事里的女主角,被他一路抱進醫院。
大姨要到生活費就不管她了,黎錦又把她牽回家。
緣分多奇妙,譚則租的房子就在黎錦家樓上,她跟譚則也成了鄰居。
譚則去上班的時候,她拉著黎錦去上學,制造偶遇。
譚則早起跑步,她也拉著黎錦去鍛煉,雖然她不能跑,但騎著自行車跟在兩人后面也挺好。
整個高中,她都跟在譚則的身后,走他走過的路,偶爾能踩到他的影子就覺得很好。
高三的暑假,譚則搬走,她沒表白,沒追,沒送,就安安靜靜的目送他拖著行李下樓。
年紀小可以憑著喜歡上前打招呼,越長大顧忌越多,太多因素要考慮,越來越膽小。
反正譚則也不喜歡她,她跟了他那麼久,他一次都沒回頭,見面打招呼都透著禮貌和冷淡。
本來她放棄了的,結果大三的時候她買房又買到譚則的小區。
她那時候是小富婆,母親生前給她留了基金,成年后就能動了,本來想在黎錦家的小區買,那時候沒人賣。
選來選去,她在醫院附近買了個兩居室,這次跟譚則做鄰居,她絕對不是故意的。
老天給的緣分,她也沒辦法,只能偷著樂。
就一般鄰居的相處模式,碰見打個招呼。
碰不到就各過各的日子,她正糾結要不要換房子的時候,譚則敲開了她的門。
“我需要一個妻子,你能不能跟我結婚?”
他很誠實,他說他家里條件不好,父母早亡。
他被爺爺奶奶帶大,爺爺年初病倒,藥石無醫,走前就想看到他成家。
他大學時談過一個女朋友,交往一年,畢業后分手。
這些年的心思全在事業上,除了醫院的女同事,身邊沒有合適的女性,他不想再找同行。
想來想去,就想問問她愿不愿意。
“你可以提任何要求,我只希望你能撐到奶奶百年后。
“我知道很無理,所以你可以考慮半個月,不同意也沒關系,直接拒絕我就行,同意就過來敲門。”
她在期限的最后一天敲了門。
既然他主動朝她伸手了,她愿意飛蛾撲火。
她以為時間久了,她能抓住這把火,卻沒想到婚姻還不到一年,她就撐不住了。
他的初戀女友回來了,她看到他們抱在一起。
她的生日,他說醫院里有事,卻偷偷跑去陪初戀吃飯。
她不敢問,就借著雞毛蒜皮的事發火,然后離家出走。
不想回家,不想看見他,不想讓黎錦的爸媽看出來跟著擔心,她索性租了個房子住。
昏暗的房間里,沈穗穗的哭聲斷斷續續。
黎錦輕輕拍著她的肩膀,溫軟的聲音帶著如沐春風的安撫和開導。
“穗穗,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我覺得譚則是愛你的,他看你的眼神很深情。
“你說的那個初戀,也許是個誤會。
“譚則是個重感情的人,既然給了你婚姻,就不會背叛你。
“所以,也許你可以跟他好好談談,把心里的疑惑都問出來。”
她跟譚則也認識很多年了,在她看來,譚則的責任心很重。
就算他心里還有初戀,也絕對不可能因為過去的感情背叛妻子。
所以,是有誤會吧。
……
黎錦是在一周后收到白茹寄的請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