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用緊張。”張:“請請,自介紹,局物證科主任,叫張。呢,主些問題問。”
等季桐回話,張先擺物證,季桐到物證已經汗:自己記。
季桐張從到,自己已經把記燒,沒到還被現。
“本記嗎?”
“。”
“為什麼燒掉?”
“無奉告。”
張隨便翻,其殘頁里剩幾字里童建、禽獸等字,雖然已經連成句子,但張分析到:“對童建懷,對吧。”
幾句話,季桐也張好對付,瞞瞞,也沒必瞞:“沒錯,就禽獸,好。
“殺嗎?”
“,但殺得好。”季桐:“童建經常騷擾女,個問題以問問別,都。所以誰都能殺,為什麼定懷疑殺呢?您既然警察,就到證據。”
“殺,但也殺。”
“證據呢?”
張見季桐麼問,掏樣證據——煙。并指著季桐:“些都證據。先用帶勒童建,當然,候已經被毒,個為頂算侮辱尸。后,又把帶燒掉,換條帶,對嗎?”
季桐沒到,麼,張已經推理全部,但季桐必須繼續掙扎,以便為林淼淼爭取到更掩護。
“就麼穿,鴛鴦。而且抽煙犯法吧?”
“相信很就能到更鍵證據,就被燒掉帶。”張:“能否伸。”
季桐張檢查沒勒痕,惜力太,確實也沒留什麼痕跡。
對于季桐問話暫告段落,張還很信,已經基本詐季桐為經過,只現還能從兒套太話,先穩。再審盛忘期。
……
“盛忘期同,們點懷疑對象。”張把張稿擺盛忘期面:“根據法醫鑒定,王忠就因為氰化物毒而,而稿,正氰化物實驗。”
“又麼樣?如果爆炸物實驗,您以為炸?”盛忘期:“您些算什麼證據?您自己邏輯能自洽嗎?”
張審過麼,像盛忘期樣敢提反問句見。
張拍子,拿把鑰匙:“又麼解釋?為什麼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