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更啦
情況麼, 大體就是這麼個情況:
作為本地捕頭,李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廖雁光明正大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進行私吞贓款的活動,而后者顯然認為這是自己合法收入所得, 拒絕和平歸還。
老子憑本事搜刮的, 憑啥上交?
在同一個問題上,雙方產生了巨大的分歧, 繼而進化為不可調和的矛盾,于是直接在衙門口大打出手。
據目擊者事后回憶, 當時就引來數十名衙役圍觀, 騷亂現場一時熱鬧非常……
李虎雖然比廖雁大了將近一輪, 但后者畢竟是常年在江湖上廝殺的, 除了那些老前輩,單打獨斗很少有人能勝過他。
不過李虎有個優勢:兄弟多……
當天下午, 白星和孟陽覺得一連兩天沒回家的廖雁也該回來了,誰知左等不來,右等也不見, 正疑惑時,外頭來了個鼻青臉腫的衙役。
雖然對方的面容已經近乎全非, 但孟陽還是敏銳地分辨出, 對方看自己和白星的鏢旗極其微妙, 一張嘴說話時, 隱約帶著點咬牙切齒。
原話如何不必贅述, 反正大體意思就是:你們的小伙伴跑到衙門口砸場子, 被我們群起而攻之, 現在扣在大牢里,飯都干了三盆,識相的就他娘的趕緊領回去!
白星和孟陽同時發出一聲名為嘆為觀止的低呼, 顯然非常震驚,并且極度疑惑對方究竟是怎麼在短短數日內達成二進宮成就的。
兩人對視一眼,白星滿面真誠的對來人道:“人我們不要了。”
來人:“……”
來人瞪圓了烏青一圈的眼睛,憤怒道:“我們也不想要啊!”
雖說鬧了一回事,可到底功大于過,衙門的人也不好怎麼著他,關進牢房也不過警示一二,到了飯點也得管飯。
誰知那小子看著瘦巴巴的,咋就那麼能吃!
這府城大了,人口就多,而人口一多吧,難免害群之馬也多,所以牢房向來比較緊張,除了那些極度危險的殺人兇犯之外,大多是幾人擠一間。
反正寬敞嘛,也住得下。
然后廖雁一進去,就“以德服人”,迅速成了那間牢房的老大,非但逼著人家給自己捏肩捶背,甚至還搶飯吃……
獄卒都震驚了,紛紛委婉地表示,再這麼下去,要麼單獨給這小子開辟個單間,要麼……就眼睜睜看著同屋的犯人們餓死吧。
白星很有點恨鐵不成鋼:黑吃黑這種事的興致本身就注定了見不得光,不然早就改叫“白吃黑”了!你既然搜到贓款,自然要藏起來,大咧咧跑去衙門口賣弄……真當衙役們都眼瞎嗎?
看不見也就罷了,不成文的規矩,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揭過去,可既然那麼多人瞧見了,不跟你要就有鬼了。
衙門擺明了不肯要,沒奈何,白星和孟陽只好跟著去領人。
他們都知道廖雁性格乖張,很有點無法無天的意思,但真沒想到這廝敢在衙役窩里動手,還把人家好幾扇門窗打破了!
孟陽一看就肝兒顫,小心翼翼地問需不需要賠償。
李虎親自出來接待的,聽了這話上下打量他和白星幾眼。大約是見倆孩子都比較乖,至少看上去比較乖巧,就捎帶點同情的樂了,“他也算立了功,大人說功過相抵,但沒有下回。
”
本地賊窩被搗毀算是件大事,當天就上報給郎文逸了,后者只知道是個桀驁不馴的少俠干的,考慮到江湖游俠素來野性難馴,能幫忙抓賊已是意外之喜,倒也沒難為他。
得虧著他因公務繁忙沒細問,不然若知道鬧事的就是自家侄兒的伴當,必定要糟。
兩人去接廖雁時,就見他身上也頗多淤青,走起來略有點不自在,顯然以少對多,也沒占著大便宜。
不過他倒是難得沒發脾氣,也沒急著討要贓款,反而饒有興致的看著李虎道:“你功夫倒不錯,只是以多欺少勝之不武,算不得好漢。”
他本人天賦極高,又慣愛把自己逼上絕境,功夫之高,在青年一輩中鮮有敵手。過去這麼多年來,他幾乎都是跟白星對打,只是兩人交手的時間太久,次數也太多,彼此太過熟悉,進步空間越來越小。
誰知不久前跟李虎交手,發現這人雖然身披官皮,但一身功夫十分過硬,若不以性命搏殺,短時間內竟難以取勝。他也是被勾起興致越打越瘋,這才引得一干衙役以為自家頭要遇害了,故而群起攻之……
李虎咧了下還青腫著的嘴,老神在在道:“公門中人,以盡快達到目的為己任,難不成若遇到那等罪行滔天的絕世高手也要跟他一對一來過嗎?”
廖雁琢磨了一會兒,竟然頗為認同的點了點頭,“你說的倒也有幾分道理。”
李虎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來,“你這小子雖然混賬了些,倒是個妙人。”
廖雁哼哼幾聲,“有本事再來過!”
自從入江湖以來,他鮮有敗績,此番又是被對方仗著人多勢眾打敗的,自然不服。
李虎笑了笑,很是爽快道:“隨時恭候,不過不是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