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感情之事,他向來避之不及。
如果不是看天色太晚,這里又空無一人,他應當是不會過來的。
隔了會兒,有一趟公交車來,他把傘直接近乎強硬地塞給了女孩,爾后自己奔跑著上了公交車。
他沒有回頭,自然不知道女孩望著他的背影發了多久的呆。
也不知道女孩因為他這一把傘,搭上了自己的十一年。
回憶在腦海里無限翻滾。
沈歲和不止憶起了那個大雨滂沱夜晚里的那把傘、那雙澄澈的鹿眼,還憶起了另一個雨夜。
他在學校的操場上漫無目的地奔跑,那天華政的操場空無一人,燈光昏黃又黯淡,像極了他的人生。
因為那天是外公的葬禮,他剛跟著曾雪儀回到曾家不久,在葬禮上他聽到了許多人的議論,閑話入耳,比事實還要殘酷百倍。
他只是個跟著曾雪儀回來分家產的白眼狼。
只是個情緒淡漠的冷血動物。
只是……
一句又一句,他無法爭辯。
剛剛二十出頭的他一向自立自強慣了,根本受不得那些話。
但那是外公的葬禮啊,他偏生什麼都不能做,于是忍著所有的情緒回了學校。
當晚的雨下得極大。
他近乎自虐在走,爾后開始跑,只想讓自己跑得累了乏了,然后忘掉那些人說的話。
空蕩寂寥的操場只有雨滴落下的聲音,不知過了多久,一雙干凈的小白鞋落入他的視野里,爾后一雙纖長白皙的手朝他伸過去,給他遞了一把傘。
那雙手柔弱無骨,在暗夜里也白得發光。
可那夜的沈歲和,并不想看到任何人。
他只想一個人在雨夜中消化掉自己所有的壞情緒。
于是他看都沒看,直接把傘扔在了地上,甚至他怒聲道:“我不需要你們的同情!”
他無暇顧及那個人是什麼心情,兀自跑遠。
只是在跑來第二圈時恰好跟女孩打了個照面。
雨水模糊著他的視線,但他仍舊看到了那雙澄澈的鹿眼。
這兩段記憶里的鹿眼皆跟風鈴輕響的那個下午江攸寧抬起頭來看他的那一眼重合。
沈歲和想,原來他們那麼早就見過了嗎?
那會兒的江攸寧好像還沒長開,但氣質跟如今是像的。
她好像一直都沒怎麼變,是他沒認出她來。
他向來很少去記生活中的瑣事,再加上那一次車禍,大部分記憶是復原了,但一些瑣碎的事情跟平常擦肩而過的人基本上都忘記了。
那些似乎都不重要。
但沒想到在那些不重要的片段里,他遺忘了重要的江攸寧。
臨近死亡,他才把一切都想起來。
但是都遲了。
他跟江攸寧,注定有緣無分。
只希望她日后能遇到一個愛她、尊重她,脾氣溫和,能夠包容她一切的人,當然,這個人還得喜歡漫漫,對漫漫好。
他這一生唯一的遺憾就是沒能真正的好好去愛江攸寧。
對的,是愛。
他是愛江攸寧。
比愛漫漫還愛。
只是他太抗拒愛這個詞了,也太抗拒這種感情了。
曾雪儀愛沈立,愛到面目全非,愛到瘋狂偏執,這種愛是畸形的,是讓他感到害怕的。
他怕他愛上江攸寧,就會變成第二個曾雪儀。
變成了固執己見又偏執的瘋子。
人的身體在放空狀態時,思緒總是容易飄散。
從空間到時間,每個維度都要拉一遍。
尤其是將死之時,總愛回顧自己這一生。
但沈歲和覺得,他這一生除了江攸寧,好像沒什麼能回顧的。
其余的回顧起來,都太苦了。
江攸寧是他苦澀生活里,唯一的那抹甜。
后來也沒了。
人各有命。
他大抵就是這樣的命數。
看啊,多無奈。
他原來是個堅定的無神論者,竟然相信了命數。
世事太不尋常,也太不如意,除了信命和天意,他沒能找到更好的辦法來說服自己接受這挫敗又痛苦的人生。
就這樣吧,一切都結束了。
沈歲和想:江攸寧,再見了。
——最好別再記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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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六月幾乎都很晴朗,但今年的六月從那場突如其來的瓢潑大雨之后,雨便沒停過,一直淅淅瀝瀝地下個沒完。
“姐。”曾寒山的聲音有些晦澀,叫這聲姐也叫得極為勉強,“你決定了?”
曾雪儀的眼神空洞,整個人蒼老了許多,她低斂著眉眼,渾身都散發著平靜的絕望,是對生活的絕望,也是對自己的絕望,“嗯。”
她把那一沓文件往前推了推,“這些東西對我來說其實沒什麼用。”
“我跟著沈立,再苦的日子都過過。”曾雪儀說:“當初我覺得爸媽不愛我,他們分明更疼你,但所有人都覺得爸媽是愛我的。那我回來,他們肯定要給我分財產,不然怎麼證明他們愛我呢?事實證明,他們愛我麼?可能有點,但他們也防著我。”
“我回來不過是想幫歲歲,但他跟我說,我這麼做讓他痛苦。”曾雪儀的聲音帶著幾分顫抖,她望向窗外,“但我想知道,誰不痛苦啊?他只需要按照我安排好的路去走就好了,為什麼還能感覺痛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