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為保險起見,還私偵探打個話:“再查楊柳,次直接從始查,所于信息。”
……
周后。
陳玉蘭再次嫚。
“查到件事。”
就對嫚把況:“現楊柳假,根本就傅清博妻。”
“啊?假?傅清博妻?妻呢?”
“妻沒查到,完孩子就徹底消失,其實,傾向于已經,而且被楊柳害。”
“什麼?”
害?
就變成殺命案嗎?
嫚得應該報警?
陳玉蘭:“其實也只猜測,沒證據,而且得,楊柳既然敢麼堂而皇之用份活,還帶著孩子,定把握被查什麼,咱們真報警話,反而驚楊柳。”
“到底麼回事?楊柳,誰?”
“真名叫楊兒,楊柳叔女兒,比楊柳點,楊柳直叫姐姐,兩從起,什麼親姐妹勝似親姐妹,呸。”
雖然沒證據,但陳玉蘭就莫名楊兒很爽。
嫚:“……御,……嗎?”
“應該,再,什麼事?”
“哎,懂,川把掛嘴邊,個弟弟,弟弟,得,對也就點。再,孩子真很優秀,僅次次級第,還帶著全班起步,樣好孩子,麼就世麼慘呢?”
雖然傅清博妻所,但妻真論起,都只受害者罷,并沒資格討厭。
更別提御個連都沒得選擇孩子,更能將對傅清博仇轉移到。
嫚突然些傷,緩緩:“麼事,得應該瞞著,至權利吧?”
“。”
“恩。”
玉蘭話太難,當然得。
現正值最緊,而且御最好像正準備全國物理競賽,候種事,好像太適?
而且陳玉蘭邊查并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