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媽媽對而見,肯定盡將從里帶。只再忍耐幾就以。
等啊等,總算等律師面。雖然沈韶華本更傾向于國律師,,些本事才叫能耐,能把成。但里畢竟華國,當律師,借用們脈更靠譜點,點理還懂。
見到律師,希冀芒,“媽媽麼?什麼候以?回后記得跟媽媽里好苦,懷疑些惡華國故折騰。”
節雖然嚴,但只咬自己并非毀謗,只誤解顧姣,所以才激憤之帖,樣話最只能拘留幾吧。
律師,:“您母親崔寧珍,讓轉達句話,讓自求福吧。”
沈韶華仿佛被狠狠砸,子個踉蹌,置信著,“騙,媽媽麼能管?”只個女兒啊,以后養老還得靠呢。
律師:“您母親已經遞交辭呈,辭亞洲區總代理職位。”真,如果崔寧珍簽同,律師都管沈韶華事。
沈韶華血當褪,滿慌。分清楚為穩個位置,媽媽付代價。麼能自己辭職呢?
肯定總部壓力,逼迫辭職。
圈子個賽個精,尤其國又格講究利益,失個職位,以后媽媽只怕被落井,沒法繼續擔任樣職,難怪現沒管。
媽媽,現肯定。
算,幾就幾。再忍耐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