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側側,沒直接受禮,扶起吳致同,:“吳先用般客,姓沈,您叫夫。”
吳致同個很敏銳,抬速沈千表,現位貴自介紹候并無異,養夫流,里很就成算。
貴話很奇怪,既然自己姓沈,為何還單單叫“夫”?個什麼?
吳致同很就識到對面貴怕止層份。
些事,貴現與完全交底,也應份防備之,吳致同反,反而對待愈,也對對面位“夫”豎拇指。
沈千吳致同,見神精閃,神精,笑著:“之約,失公允,如吳先讓取文寶,咱們個契約吧,趁著個候,些事,還請吳先幫忙,個方便。”
沈千此舉正到吳致同坎里。
商之,商言商,嘴里能作數,當然字契約才能成。
只談話以,都受利,反倒好先契約事。現沈千主,直到刻才完全相信沈千之過話。畢竟,若契約弄虛作假,以拿著契約官府告狀,讓對方賠個傾蕩產!
吳致同忙讓取文寶,但如此,還請位頗名望見證。
兩字好契約,互相按印,最后自己名字,保,兩份契約雙方各執份。
至于具細節,等分候再細細商議。
吳致同撫撫自己袖袋放著契約,此刻,無比興定。份契約像個定丸,讓放對沈千所成見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