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佳妮很討好們,讓們忍,但周母總得過子還靈過子,靈過苦,性堅韌,葉佳妮里最孩子,被父母哥哥寵著,沒過什麼苦。
種女以同享,未必能同患難。
“跟靈兩彼此,后再回跟商議婚事,們先談條件,談攏,就起訴唄,反正婚,必須,就厭惡。”
周洪林如今像入魔樣,堅持婚。
雖分靈,過財產部分。
父親名,才財產最部分,百萬呢。
靈。
就算靈猜得到,沒證據,也咬著。
周父周母,,最后,周父:“既然決定,媽也沒啥好,跟靈好好個歉,好好商議婚事,除點,其都別。
“就,婚后分沒賺到,婚還分萬,財呀,嫁幾個男,幾次婚,豈成富婆?洪林,,頂就兩萬塊。”
“必糾纏,媽,媽把紀,也怕丟,媽纏爛打,絕讓分麼。還敢打媽成?”
周母決定當個講理野蠻潑婦婆婆,堅決讓靈分兒子萬。
“萬,建子都能建好兩層主。現材料貴,以,萬僅能建好主,還能裝修呢。”
周洪林沉吟著:“等后商議候,靈提什麼條件。”
周母嗯著,,:“陽陽呢,,先把陽陽接過?孩子太,般都判媽媽,只媽媽能力撫養。陽陽才兩歲,又直靈姐妹倆照顧著,法院定真把陽陽判。”
法院判候考慮陽陽們周唯孫子個問題,考慮麼判對孩子最好。
“撫養權歸,陽陽現過,們能培養,撫養權歸靈,陽陽里,們堅決送還,靈還能麼著?陽陽孫子!”
周父也更乎孫子問題,對兒子:“洪林,媽得對,現先把陽陽接過,媽先照顧著。”
第211章 始攻
周父繼續:“分點靈無所謂,也別得太絕,得自已留條后,后好相見,但陽陽必須留們!”
們周呢!
“爸,向保證,定爭取到陽陽撫養權。”
“們夫妻倆還沒婚之,保證,爸都信過,還把陽陽接過,讓媽守著,才能。”
周洪林無奈:“爸,媽都沒帶過陽陽,把帶過,子適應,哭鬧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