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君著滿疼,底淚微閃,拿著茶杯顫栗,“之綾,過過得到底苦……”
從梧桐院,鹿之綾腳步些沉。
比起姜浮偷兩個片段,今丁玉君將妄較為完過往都告訴。
5歲禍,妄部受損失憶,被個婆婆抱回,受盡里孩子欺負,到半,婆婆,被子女接,也被婆婆子女賣到戶姓。
夫婦經營屠宰,買個期免費,從此妄始達5宰殺清洗,夜狗籠子活。
燒,趁從籠子里逃,流浪港,以乞討為。
11歲,孤兒院,遭遇排斥欺凌,為留,個干幾個活,同,認識兩個好朋友——蘇、湯薇。
14歲,因盜竊罪管所。
15歲,蘇、湯薇孤兒院,到處打廉價零過活。
16歲,蘇認個賭打為哥,正式始賭混飯子。
18歲,妄被賭老板賞識提拔為膀臂,同,被蘇擺得罪老板,被老板打個半,逼著牛郎。
19歲,妄轉港最賭事,很就打片,成為港無、無曉物。
20歲,好友湯薇借,故將領處無隧,里等著昔老板、兄弟蘇帶無數打。
妄被踹棍毆打,拼著最后逃,漂到,奄奄息之際被認回。
從沒經歷過,至都敢象。
忽然妄為什麼問句,分分得清里到底,還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