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意知道的。
所以,沉默了片刻,林秋意從沈黎風身上站起,她看著沈黎風的臉,一秒,兩秒……十秒過后,抹一把眼淚,轉身便走。
偏偏在這時,沈黎風的手機響了。
林秋意如驚弓之鳥,猛地回頭。
不必說,是那個人,只能是沈黎風主動找了卻又什麼都沒說的那個人。
“二哥……”林秋意可憐巴巴的看著沈黎風,“別……”
別接電話。
也不要把他們的事情公之于眾。
“我求你……”
沈黎風也看著林秋意,下了最后的通碟,“跪不跪?”
跪。
她跪!
林秋意彎了膝蓋,木偶一樣的跪下,在久久不停的鈴聲中,伸手解開了沈黎風的皮帶。
鈴聲斷了,那個號碼再沒有打進來,而這個結果,是林秋意用臣服換來的。
她在孫覲隨時可能推門而入的時候,在陽光明媚清風拂面的時候,毫無尊嚴的跪在沈黎風的兩腿之間,做著世間最骯臟的事。
雖然,這副身子早就殘破污濁,但麻木吞吐時,林秋意那顆早該涼透了死透了的心仍會鈍鈍的痛。
二十九樓的天空,在別人的仰望之中,人人都羨慕沈黎風輕而易舉就到達這高度,林秋意卻想,要是能砸碎那扇窗,當著沈黎風的面兒一躍而下就好了。
她不知第多少次的想,要是能讓沈黎風握不住抓不牢,像風一樣自由,該有多好。
自由自在的,該有多好……
沈黎風啊,這世上最可惡最可恨的人。分明,是他讓她跪下,由不得她不愿意,她跪下了,他又憤憤的說,一切緣由,皆是她不聽話。
是的,沈黎風沒錯,錯的永遠是她。
林秋意任由沈黎風把她抱了跨坐在他腿上,由著沈黎風用紙巾一點一點擦去她亂了的口紅。
“記住,要是還有下次,就該是在你的辦公室,我會用實際行動向全世界宣布,你是我的女人,你,林秋意,是我,沈黎風,的太太。”
灼熱的指腹輕輕抹過林秋意唇角,烙下沈黎風輕巧的一吻,沈黎風拍拍林秋意僵直的脊背,說,“去,挑一支最漂亮的放花瓶里。”
林秋意不敢不從,起身撿起地上的花,老老實實挑了一支顏色最紅,開得最盛的玫瑰插進桌上Holmegaard花瓶里。
其他的沒敢扔,全拾掇干凈了放桌上。
沈黎風吸了一口煙,吞云吐霧間吩咐,“每天中午都過來陪我吃飯,你公司樓下有花店,來時給我帶紅玫瑰,不需要多,一天一朵,你親自挑。”
不是商量,根本沒得商量。
林秋意輕輕的嗯了一聲,鼻音很重。
沈黎風掃她一眼,通知孫覲帶午飯過來。沒幾分鐘,孫覲推門而入,剛進門就嚷嚷,“奇了個大葩,這方圓百里都知道那美味軒是ONLY的食堂,不知從哪里冒出一個二百五,居然插隊,搶了本該屬于我的最后一份紅燒里脊!”
坐著的那個看著站著的,站著的那個神情恍惚,看不出在想什麼,無一例外,都沒理孫覲。
孫覲有些尷尬,又不想表現自己的尷尬,他一面勤快的把打包的飯菜在桌上擺開,一面裝作沒所謂的說,“不就吵個架嗎,有什麼大不了的,你們是沒看到剛才那二百五和他男朋友,那才叫一個色彩紛呈,絕了!”
孫覲很想詳細的說一說那個女人是怎麼奪了他的紅燒里脊,怎麼倒在她男朋友頭上,怎麼用盤子把那她男朋友腦袋砸得鐺鐺響的,話有千萬,奈何人家不感興趣,咂咂嘴,閉嘴了。
兩人沉默的吃飯。
林秋意沒吃幾口就放下筷子,聲稱吃飽了,沈黎風沒為難,讓孫覲送人回公司。
電梯里,孫覲不像來時的嬉皮笑臉,察覺到林秋意心情不佳,沒敢說話,只時不時的借著電梯里的鏡子打量林秋意兩眼,偷偷摸摸的樣子,卻分明什麼都知道。
林秋意不是傻子,她清楚,孫覲在沈黎風辦公室里看似尷尬的自言自語,無非是在粉飾太平。就她那副樣子,雙唇紅腫,眼波含水,騷透了,爛透了,只要眼睛沒瞎,都能看出是個隨時隨地被男人調教操干的賤貨,沈黎風都不把她當人,他又何必給她留顏面?
她啊,人都不是,有什麼顏面可言?
出去大廳,林秋意說,“你不用送,我自己回去。”
孫覲提醒,“這邊不好打車。”
“沒關系,我可以的。”
“你們或許有什麼誤會,我能感覺得到,黎二心里窩著火,這把火越燒越旺,始終沒得到緩解,是什麼事情,你應該知道,要不,你好好解釋解釋吧……”
“孫覲。”林秋意一本正經喊了孫覲的名字,不客套,不疏離,只把孫覲當作一個不相干的人,“你和沈黎風是至交,有目共睹,但你信不信,只要我一句話,你們的關系就到此為止甚至反目成仇?沈黎風的心眼很小,小得容不下一粒沙子,哪怕是你。我希望,你收起你的爛好心,收起你自以為是的于心不忍,離我遠點。”
林秋意說完,看也不看孫覲是什麼反應,邁步走了,走到第二條斑馬線時,胃里翻江倒海,躁動起來,來不及找垃圾桶,她沖向花壇邊,惡心泛上喉嚨,充斥在唇齒間,惡心得讓她窒息,卻什麼也吐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