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才高八斗,是新科狀元,永安郡主卻派人把他給閹了。
事后,她又把哥哥送去南風館接客,讓他受盡折辱而死。
她求愛我哥哥不成,因愛生恨,便動手毀了他。
她說,反正我娘也是出來賣的,子承母業,有什麼資格做官呢?
哥哥死了,娘去順天府擊鼓鳴冤,受盡酷刑,連個全尸也沒能留下。
而我,是自小住在破廟里,靠著與野狗搶食為生的乞丐。
我從記事起便顛沛流離,只有他們愿意把我當人,給了我一個家。
阮姨供我吃喝,我喊她娘,她兒子教我識文斷字,我喊他哥。
他們死了,我沒有家了。
我想要復仇,我要讓永安郡主和我一樣家破人亡!